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会上指出,202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医改组织领导,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二是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五是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六是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七是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包括推进数字化赋能医改,增加更多便民利民的应用场景等工作。
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给基层派“外援”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
首先,推动基层提升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自强”。加强中心卫生院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次,要给基层派“外援”。组织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医院和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支援村卫生室,通过“组团式”帮扶,建立名医工作室、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切实促进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第三,要培养“骨干”人才。
6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青海西宁召开定点帮扶工作座谈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斌同志,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录春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福建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五项卫生健康措施的通知》,从4方面提出15项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加大台湾卫生人才吸引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医院申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二是完善在闽台胞卫生健康制度保障。三是推动福建省重点区域率先突破。支持在闽台资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等。四是推动福建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相关文件已发布在国家医保局网站。公众可于6月19日17: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管工作,审议通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6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实施《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2024-2026年)行动计划》,全面加快推进血液制品生产、检验环节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促进血液制品生产转型升级,切实保障血液制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
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针对河南省目前的空间基础与形势、指导思想及战略目标、推进农业现代化、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宏观性政策指导及战略阐述。该《规划》范围为河南省行政辖区。规划基期年为 2020年,规划期限为 2021 至 2035 年,远景展望到 2050 年。
《规划》中提到:“超前谋划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构建区域共享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与产业数字化支撑网络,打造重要的信息通信枢纽和信息集散中心。统筹推进千兆光纤网络建设,依托河南省区位优势,以郑州为全国通信网络交换枢纽,积极参与国家互联网骨干网络架构优化调整,建设一批牵引性、基础性、全局性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夯实数字经济新底座。”
陕西省工信厅日前印发《陕西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夯实技术底座,加强主体培育,优化产业生态,将陕西打造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产业聚集地。
6月1日,由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开发建设的江苏省检验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苏检通)正式推出“标准查新”服务,通过与省标准化院“标准搜”服务对接,打破了数据壁垒,为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免费提供标准查询服务,实时发现全省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能力所依据的标准的最新动态和版本更新。
近日,河北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2024年河北省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行动方案》,以“急用先行、应归尽归、边归集边共享边应用”为原则,开展公共数据编目,对数据实施清单式管理,实现数据融通汇聚。根据该行动方案,此次公共数据归集范围包括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民航、铁路、通信、邮政、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6个重点产业的主管部门会同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围绕产业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需求,编制产业数据目录。
近日,广西印发《落实全区重点问题整治改善就医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专项行动围绕诊前、门诊、急诊、住院、诊后等五个就医环节,共提出了43条便民惠民措施,将通过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改善就医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便利性、满意度。
日前,山西省财政厅出台《山西省“建高地 兜网底 提能力”强医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高地 兜网底 提能力”强医工程项目资金(以下简称“强医工程资金”),是指由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各级公共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医院事业收入等多渠道安排的,用于全面实施强医工程方面的补助资金。承担单位获得的强医工程资金,可统筹用于项目实施的各项费用支出。